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13:48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事人就实现抵押权未能达成协议时,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一、民法典关于以物抵债的规定是怎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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