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13:50
逾期交房可要求赔偿损失,解除合同责任由开发商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买受人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持续履行的不定期合同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通知对方。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分析;认定逾期交房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内没有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交给购房者入住的行为。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交房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逾期时间部分的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按时交房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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