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1:18:24
律师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注意正确定位和区分佣金合同,最好把佣金合同和其他需税印花税的合同分开订立,如果佣金合同与其他需要交印花税的合同混在一起而无法区分时各自合同金额时,很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应交印花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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