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4:47:46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第五十二条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起诉。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一、哺乳期工资可以降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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