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4:32:49
自2022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执行标准;(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60元;其他地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致,为每人每月850元。(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市城市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700元;全市农村集中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1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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