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4:26:47
【抵押财产】抵押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 抵押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抵押物灭失,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报财产。[案情] 某厨房设备制造厂,为了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本厂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决定进口一套先进的生产设备,为此,该厂需要资金20万元,该厂现 抵押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抵押物灭失,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报财产。进口设备还欠缺两万元,1996年9月,厨房设备厂又向自己的关系产某机械制造厂借款5万元借款期限为半年并以已设立了抵押的那辆汽车再次抵押,双方也到车管所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1997等2月厨房设备厂用来做抵押的那辆轿车因意外火灾被毁,获保险公司赔偿20万元。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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