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4:41:27
主要是经济补偿的区别1、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也就是说,一旦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合同即终止。这时候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双方续签,合同继续。二是不续签,合同终止。不续签又分两种情况:一、用人单位不续签,需要支付补偿金。二、用人单位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提出续签,而劳动者不愿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具体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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