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4:56:43
清算组有什么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一、清算组的成立;1、裁定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内成立。2、商企业主管部门发函指定。3、人员组成,由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相关专业人员组成。4、对人民负责并报告工作。二、清算组的地位;1、领导清算组;(1)成员由指定。(2)对负责并报告工作。(3)清算组的决定违法或损害债权人利益时,有权撤销。2、清算组并非附属机构,还应执行职务。3、与债权人会议为监督与被监督关系。三、清算组的职责范围。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以及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具体如下:1、接管破产企业(人、财、物、文档、资料、印章等)。2、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3、刻制并负责保管、使用清算组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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