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6-30 14:55:21
【公司强制解散】清算组的组成方式首先,不管对公司的股东还是公司的债权人来说,二者的利益是对立的,股东渴望减少债务,增加自身股权的受偿力度,而债权人则希望能使自身的权利获得充分保护,应在二者中寻找平衡点。其次,二者之间存在共同利益,即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资产、最大限度地变现公司资产。在考虑到以上根本利益时,对清算组的基本要求是:能于公司股东和债权人而保持中立。能忠实地履行义务并接受监督。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清算工作。笔-者认为,公司被强制清算可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提起民事诉讼而开始。因为清算工作不是行政管理工作,对公司资产不进行清算直接侵害的对象是债权人和股东民事合法权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事实,债权人和股东都能获知,赋予他们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途径是必要也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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