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06:58:44
本文探讨了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责任以及普通合伙人的责任问题。《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人先以全部财产来清偿,不足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而普通合伙人需以自己已投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同时以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在有限合伙中,普通合伙人的无限责任是必要的,可以促进交易安全,防范道德风险,激励合伙业务经营管理者的有效手段。法律分析;一、合伙企业的债务合伙人如何承担。1、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清偿;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的,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就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第三十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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