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06:20:34
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地方各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领导责任。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履行第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定期召开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2、针对本地区消防安全特点和实际情况,及时提请同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组织制定、修订规章、规范性文件。3、将消防安全的总体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严格审核。4、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二、乡镇消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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