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1 08:12: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人民对已强制执行完毕的案件在2年后不再执行,但若案件未执行完毕,或申请执行人在2年后仍可执行。终结执行的情形包括申请人撤销申请、执行依据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无遗产、追索赡养费者死亡、被执行人因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且无收入来源和劳动能力丧失,以及认为应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这些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生效。法律分析;人民对于被告人若已强制执行完毕,则案件终结的2年后不会执行;如果还未执行完毕,则或者申请执行人在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时,或者具有其他应当继续执行的情形时,在2年后仍然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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