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3 15:12:07
一、刑事案件不立案咋办。1、公民报案并不受立案管辖的限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一般是以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2、控告人的监督;公安部规定,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该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7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7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复核。3、人民检察院的监督。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或者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的而立案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立案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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