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0 08:48:55
微博造谣也称为网络诽谤,是指借助网络等现代传播信息手段,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网络与传统诽谤相比,有其更为鲜明的特性,因为对网络诽谤的管制更容易产生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民名誉权的价值冲突。一、网络造谣诽谤的立案标准。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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