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0 20:28:13
一、村委会“强征”土地?他们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村委会、村民大会都无权超越法律规定,自由处置村集体土地。我国对土地用途有着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基本农田须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而且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必须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因此村、镇政府既无土地征收的审批权也无实施权。二、什么情况下村集体可以回收土地使用权。1.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权,已经确权的注销土地登记,由集体收回。这表明:你的房子倒塌两年后,没有重建,集体应回收你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想继续使用,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申请。如果申请了两年却没建房也有集体回收,注销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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