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0 21:13:54
合并公司不必解散注销,可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注销需股东大会决策,但合并不意味着项目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议决议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形式,需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法律分析;被合并公司并不意味着必须要解散和注销,如果说公司被合并之后需要注销的话,也可以直接向原来的登记机关申请,一般公司注销是需要由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不过在一般的情况中,公司合并之后另外一个公司就不会存在了,但是并不意味着以前公司的所有项目都会消失。根据《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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