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0 20:07:39
法律分析:制剂的备案管理及配制、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相关规定明确了各方责任,强调医疗机构对药物制剂的安全、有效、质量负总责,并对配制的制剂实施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履行不良反应报告责任,建立不良反应监测及风险控制体系。法律依据:《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条件和配制过程等进行审查、许可、检查的监督管理活动。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遵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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