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0 20:42:23
担保期限届满后,保证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期间不受中止、中断和延长影响。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其同时届满,则视为没有约定。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法律分析;担保期限已过是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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