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0 20:45:44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买受人确认对方是房屋所有权人,并心满意足签名或者交付房款后,才发现二手房还有房屋共有人。并且,房屋共有人依法主张房屋产权,或者不承认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话,不仅影响买受人顺利拿到房,还可能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首先,可以确认的是,买卖双方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不管有没有让房屋共有人都签上名,合同都是成立的,因为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合意。不过,二手房买卖合同成立并不等于有效,并且只有有效的买卖合同才有继续履行的法律意义。而对此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区别以下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1、二手房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因为根据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是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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