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3:46:20
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理诉讼,常常是出于如下几个原因。(1)当事人身体方面的原因使其不能或不便参加诉讼。(2)当事人忙于其他事没有时间亲自参加诉讼。(3)当事人正在遥远的外地甚至在国外,无法到亲自打官司。(4)当事人觉得上法庭打官司不体面,因而不愿意亲自打官司。(5)当事人认为自己不懂法律或懂得甚少,不会打官司。(6)当事人觉得请一个会打官司的人代理诉讼,胜诉的可能性更大。不管基于何种原因,当事人都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有益无害,因为代理人有打官司方面的知识或经验,还有调查取证、查阅卷宗材料的权利,这些都是当事人不具备而又为打胜官司所必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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