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3:53:23
离婚案件中,原告必须亲自出庭或委托代理人出庭,否则将被视为撤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的相关规定,离婚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必须由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代理人无权代替。即使委托了代理人,原告本人仍需亲自到庭,否则可能对其不利。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出庭时,需要提供书面意见。法律分析;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不可以不出庭。当事人不出庭也没委托代理人开庭时不出庭,按照法律规定视为撤诉。离婚,是涉及人的身份关系的民事行为,必须有婚姻当事人本人亲自实施,他人无权代理实施。即使委托了代理人,原告本人需要亲自到庭的,不到庭可能对该方不利。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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