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5:11:24
贪污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侵吞财物、窃取财物、骗取财物等,还有一些其他方法,如内外勾结迂回贪污、私存、利用回扣、利用合同等。同时,行为人还可能利用新技术手段进行贪污。法律分析;贪污罪主要的表现形式如下: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4、其他方法。主要包括。(1)内外勾结,迂回贪污。即国家工作人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内外勾结,将自己管理、经营的公共(国有)财物以合法形式,转给与其勾结的外部人员,然后再迂回取回,据为己有。(2)私存、私贷坐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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