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4:53:25
2018年12月29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取消了对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的行政许可。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原卫生部2013年2月19日公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根据该《办法》,取消了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应当在开展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而原卫生部2013年2月19日公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病诊断工作需取得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目前,广西已全面实现每个设区市具有职业病诊断机构。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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