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4:54:10
法律分析:排污单位的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限期治理:(一)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排放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生产、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关闭。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