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5:04:59
三种不规范行为导致股权纠纷频发公司设立中的不规范行为是导致公司股权纠纷频发的重要原因。经过深入调研,北京市朝阳区总结以下三种公司设立中不规范行为多导致纠纷产生: 第一,为了规避一人公司的和法律责任,使用挂名股东、冒名股东。由于旧《公司法》没有一人公司的规定和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规定,且我院是基层,审理的公司股权类纠纷所涉公司均为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为了满足公司设立条件中对股东人数的要求,往往借用、盗用他人名义出资并登记,造成了工商登记的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的股东不一致、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一人公司的现象。由于股东对公司享有经营、管理、分红、决策等权利,且多为亲朋关系,所以在公司盈利之时,一些名义股东诉至要求确认其股东身份并主张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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