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3:23:31
离婚诉讼当事人有以下情形时可以不亲自到庭:一、《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仍应出庭,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提交书面意见。此处的“特殊情况”由于法律、相关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实务中,通常比照《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六条,证人确有困难无法出庭作证的法定情形进行判定:“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二、针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的诉讼,一方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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