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3:19:46
(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的行为。(《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2)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行为。(《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3)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的行为。(《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款)(4)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行为。(二)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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