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3:28:59
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羁押期间停发工资。、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以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宣判无罪的,按下列原则分别处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也未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由原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如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原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问题按照被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如被劳动教养、治安拘留的,其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不予补发。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也不予补发。一、延长刑事拘留的条件。(一)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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