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3:21:00
法律分析。对违反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区分不同情况,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恰当予以处理。1、是把违纪行为是否造成不良影响等因素作为定性量纪的重要情节。2、是把违纪者本人态度作为量纪的重要情节。对抗组织调查的,将其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与违反规定精神行为合并处理、加重处分;违纪者认错态度好、积极配合调查的,可以从轻处分,同时注意防止以违纪者本人认错态度好为由,不顾其违纪事实无原则地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导致处理不到位。3、是把违纪者本人的一贯表现作为量纪的酌定情节,但不得偏离量纪原则处理,防止片面以一贯表现好代替纪律的惩戒。法律依据。《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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