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3:33:53
仲裁法规定有效的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无效。仲裁协议的两种表现形式包括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在纠纷发生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一些记载当时人约定的信件和电报、电传等书面资料也属于一种仲裁协议。第三章仲裁协议;第十六条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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