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4:11:54
可以定罪,找不到作案工作的情况下,还可以应当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一)被告人、被害人的身份(二)被指控的犯罪是否存在(三)被指控的犯罪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四)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有无罪过,实施犯罪的动机、目的(五)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案件起因等(六)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被告人有无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八)有关附带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理的事实(九)有关管辖、回避、延期审理等的程序事实(十)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其他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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