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4:11:35
丢失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支的管理制度。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丢失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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