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6 14:02:24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变公,数额较大的,以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个人贪污数额在一万元元以上的。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一、构成贪污罪应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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