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4 23:10:52
楼道放电动车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章》第四十七条之规章,不得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同时楼道内电动车乱停乱放,也违反《消防法》的,因为电动车放楼道内既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又当发生火灾时影响居民逃生和疏散。鉴于你所提到的已经把电池取下来了,可见是不存在火灾的,但是也影响人们的出行,所以应该到物业反映此事,让业主把电动车放到应该停放的地方。,法律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章》第四十七条&;#160;违反本规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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