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4 22:40:42
公司章程约定的事项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否则无效。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调整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形式时,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法律分析;《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哪些事项不可以约定。但是有些约定如果与法律规定相违背,那么约定时无效的。比如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果公司章程约定代表三分之二以下表决权的股东通过,那么该款约定无效。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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