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4 09:12: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做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对于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在十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延长至十五日。不起诉决定应公开宣布并送达相关机关和个人,被害人可申诉至上级或直接向起诉。法律分析;一、审查起诉后多长时间做出决定。1、对于移交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做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2、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3、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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