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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4 11:03:06
失信人员被高消费后,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被禁止的高消费行为,但对普通择校、入伍、就业等方面无。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离异后由母亲抚养的孩子。法律分析;根据《最高人民关于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高消费后,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属于被禁止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上述规定只了失信人员被高消费后,不得支付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对其普通择校、入伍、就业等方面并无。综上,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到孩子。且父母离异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并不与孩子在一起共同生活,父亲的失信情况不会影响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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