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4 17:54:54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不安排,但是随军家属未就业的有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根据《中国人民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按照下列标准,由军人所在单位后勤机关按月发放。1、驻国家确定的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确定的三类岛屿,以及一般地区的军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100元(含社会保险)。2、驻国家确定的三、四类艰苦边远地区和确定的二类岛屿,以及执行工资二类区,其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0元(含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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