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14 20:12:23
离婚诉讼中一般不存在反诉问题,因为反诉,是指在已经进行的诉讼中,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的一种之诉,目的是为了抵销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而离婚诉讼不存在提出一个新的的,与本诉离婚不同的诉讼请求。因此,被告提出的反诉不具有反诉的特征,其提出的反诉不能成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应当合并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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