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2:34:17
法律分析。原告:XX,女,X年X月X日生,汉族,住址:XX,电话:XX。被告:XX,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址:XX,电话:XX。诉讼请求。1.判令婚生女儿XX由原告抚养。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XX元。3.本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X年X月X日,原、被告婚生女儿XX出生,女儿出生后,原告一直在娘家生活至今,被告没看望过女儿,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未尽父亲责任。为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生活费。恳请法院判准上列诉讼请求。此致;XX县人民法院;具状人:XX;X年X月X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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