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2:43:15
本文介绍了房地产开发合同中关于购房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收到入住通知时的维权途径。根据现行《司法解释》,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退还定金或支付房屋利息,且开发商必须有完整的房屋建造和销售证明。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类型、朝向、面积等相关设计,购房者可按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房。此外,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或房屋权属不明确等问题也可能导致购房合同无效,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分析;根据退房前提,如果开发商在规定的三个月交房期限过后三个月仍未收到入住通知,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现行《司法解释》,经买受人催告后,开发商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退还定金或支付房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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