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2:45:18
法院判决后,变更抚养权归属可通过协商或向法院诉讼解决。根据法院的具体意见,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应另行起诉。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以及其他正当理由。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应得到准许。法律分析;法院判决后,如果出现变更抚养权情形的,可以随时通过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诉讼,变更抚养权归属。《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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