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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2:45:44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一般是必须出庭的。若不出庭的,会缺席判决。但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且本人不能表达意思,或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后,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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