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1:53:47
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一定比例交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最高不超过5000元。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时,根据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法律分析;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用由什么人承担,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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