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2:06:51
一、信息公开申请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二、应予以公开的信息包括哪些。1、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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