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1:38:59
劳动者丢失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向原单位补办,如遭拒可书面申请补发,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应完成工作交接,若应支付经济补偿,应在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需保存解除合同文本至少二年备查。法律分析;当事人丢失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可以回原单位补办。原单位不给补办的,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可以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法律依据:当事人丢失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可以回原单位补办。原单位不给补办的,可以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单位拒绝办理,可以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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