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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1:33:02
法律分析。存在彩礼罚则时,对于婚约财产纠纷,法院在审理中应首先排除彩礼罚则的适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并不适用罚则;其次,在女方主张其因给付男方财物而遭受物质损失时,应当将女方所受物质损失从原告主张的彩礼数额中予以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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