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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1:32:53
《民法典》对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处理方式是: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按通常理解解释,并优先采用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对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采用非格式条款。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包括客观解释原则、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人的解释原则和非格式条款优先原则。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处理格式条款,维护自身权益。法律分析;一、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八条?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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