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0:12:43
父母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进行调解,根据保护子女利益的原则,可准许父方、母方或轮流抚养。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条件,优先考虑以下情况:已绝育、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健康不利。另外,如果子女与祖父母生活多年且有能力照顾子女,也可考虑父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法律分析;对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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