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08 22:49:45
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不愿意补办婚姻登记想分开生活,需向法院提起诉讼。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没有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被视为非法同居,不受法律支持与保护。两人可以自愿补办婚姻登记,或自行解除关系。对于孩子抚养权和财产问题,需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律分析;一、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没有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有领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此时是按照事实婚姻处理的,在这种情况下,首先看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补办婚姻的登记,如果不愿意补办婚姻登记想分开生活,这时候只能按程序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分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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